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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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申请书 | 必要 | 原件3份 | 见表格。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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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情况 | 必要 | 原件3份 | 开采的总量、地点、控制高程和范围(附范围图)。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河道采砂履行义务承诺书 | 必要 | 原件3份 | 材料真实准确。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基本情况资料 | 必要 | 原件3份 | 包括采砂船舶(机具)、设备证书复印件、采砂技术人员。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协议文件 | 必要 | 原件3份 | 申请人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 必要 | 复印件3份 | 建设单位营业证书或法人的身份证。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采砂实施方案 | 必要 | 原件3份 | 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采砂作业现场管理及采砂活动结束后河道修复整治等。 | 示例样表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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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个工作日 | 泗县水利局 | 郝兰 |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 对材料进行受理,审核上报材料是否齐全,打印带二维码的受理通知书。 | 无 |
审查 | 0.3个工作日 | 泗县水利局 | 张怀国 |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 行政审批,审查是否符合条件。 | 无 |
决定 | 0.3个工作日 | 泗县水利局 | 张怀国 |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 根据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 无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泗县水利局 | 郝兰 |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 打印批准文件,在承诺时限内送达审批的批准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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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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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为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的禁采期。 | |
不是,申请采砂的区域必须是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规划的可采区内;工程性采砂必须是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规划的可采区或保留区内,才可以申请。 |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采砂设备功率不超过1250k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