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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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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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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符合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可采区和可采期的要求; (二)符合年度采砂控制总量的要求; (三)符合规定的作业方式; (四)符合采砂船只、机具的数量及其采砂能力的控制要求; (五)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 (六)1年内无违法采砂记录; (七)采砂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船员证书齐全;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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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申请人通过在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z.ahzwfw.gov.cn/或到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2.受理,受理人员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窗口受理,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退回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窗口人员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进行审核审批;
4.决定:根据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5.办结,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泗县水利局 郝兰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对材料进行受理,审核上报材料是否齐全,打印带二维码的受理通知书。
审查 0.3个工作日 泗县水利局 张怀国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行政审批,审查是否符合条件。
决定 0.3个工作日 泗县水利局 张怀国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根据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办结 0.2个工作日 泗县水利局 郝兰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打印批准文件,在承诺时限内送达审批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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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为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的禁采期。
不是,申请采砂的区域必须是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规划的可采区内;工程性采砂必须是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规划的可采区或保留区内,才可以申请。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采砂设备功率不超过125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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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7095802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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