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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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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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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未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全体城乡居民,可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泗县医疗保障局 严雯 医保综合窗口 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
办结 0.5个工作日 泗县医疗保障局 严雯 医保综合窗口 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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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的待遇。超过90日参保的新生儿,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医保信息系统未标识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记参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超过90日参保的新生儿,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
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两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退役军人及其未就业配偶,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前述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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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709622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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