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清单名称 |
“全国珍贵古籍名录、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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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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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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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20220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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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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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24581526923T434202202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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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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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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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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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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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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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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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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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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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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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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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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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 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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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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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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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7-7016456)、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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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电子文件线上领取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 监督方式 |
0557-7358008
|
咨询方式 |
0557-70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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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1.《国家珍贵古籍申报评审暂行办法》中第四条《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第五条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
2.《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第五条“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选标准如下: (一)收藏古籍的数量一般在10万册件以上或收藏古籍善本数量在3000册件以上;(二)有古籍专用书库;(三)有专门的古籍保护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四)有专项古籍保护经费。第七条“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要按年度向文化部提交古籍保护情况报告。文化部每两年一次组织专家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进行评估、检查,对未履行保护承诺、出现不良后果的单位,视不同程度给于警告、严重警告直至除名和摘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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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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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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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清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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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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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
| 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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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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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编码 |
11341324581526923T434202202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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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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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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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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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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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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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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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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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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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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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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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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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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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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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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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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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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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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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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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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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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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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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分标准 |
无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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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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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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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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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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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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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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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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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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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7-7016456)、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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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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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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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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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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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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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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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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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电子文件线上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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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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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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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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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1.《国家珍贵古籍申报评审暂行办法》中第四条《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第五条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
2.《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第五条“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选标准如下: (一)收藏古籍的数量一般在10万册件以上或收藏古籍善本数量在3000册件以上;(二)有古籍专用书库;(三)有专门的古籍保护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四)有专项古籍保护经费。第七条“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要按年度向文化部提交古籍保护情况报告。文化部每两年一次组织专家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进行评估、检查,对未履行保护承诺、出现不良后果的单位,视不同程度给于警告、严重警告直至除名和摘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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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
展开
符合
《国家珍贵古籍申报评审暂行办法》、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对于申报主体的要求。《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1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并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标准为馆藏古籍的数量一般在10万册件以上或收藏古籍善本数量在3000册件以上、有独立的古籍专用书库、有专门的古籍保护机构和工作人员且管理制度健全、有古籍保护专项经费。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书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
申报“全国珍贵古籍名录”的申请单位,该材料为必要材料。申报“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的申请者,该材料不需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书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
申报“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的申请单位,该材料为必要材料。申报“全国珍贵古籍名录”的申请者,该材料不需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 申报单位自评报告 |
必要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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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有申请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查看
|
1.受理:受理人员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窗口受理,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受理。
2.审查:窗口人员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进行审核审批。
3.办结: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结。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2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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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
周克顺 |
综合窗口 |
根据受理标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通过,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进程查询方式等信息。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
无 |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
黄煜 |
综合窗口 |
根据法定受理条件和申请材料在承诺期限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人需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审查,若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效能、耽误业务办理并造成后果的,由本单位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审查意见(结论):同意或不同意。 |
无 |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
周克顺 |
综合窗口 |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结。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4次
累计评价
-
4次
非常满意
-
0次
满意
-
0次
基本满意
-
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 问题 |
解答 |
|
根据古籍“三性九条”的原则,从时间上来说,一般明代嘉靖年以前刊印、抄写的古籍符合申报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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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古籍序跋是鉴定版本的依据之一,但不是唯一的依据,应当严格遵从古籍刊刻和抄写时间来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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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家批校题跋提升古籍的价值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