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材料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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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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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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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20200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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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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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240032028638434202000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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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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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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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3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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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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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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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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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泗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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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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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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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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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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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市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材料转报
县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材料转报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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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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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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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材料转报
县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材料转报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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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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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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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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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7-7019990)、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大厅一楼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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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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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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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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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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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557-7358008
|
咨询方式 |
0557-701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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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第十一条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工作由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评审委员会承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应当独立做出评审结论,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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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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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7年第11号)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利用纳入本地区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第八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下列条件择优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一)具有监督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产品的能力;(二)具有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提供指导服务的能力;(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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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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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
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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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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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240032028638434202000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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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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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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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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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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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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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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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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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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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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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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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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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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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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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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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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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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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市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材料转报
县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材料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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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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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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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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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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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材料转报
县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材料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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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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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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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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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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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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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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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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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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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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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7-7019990)、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大厅一楼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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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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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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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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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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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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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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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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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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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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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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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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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第十一条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工作由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评审委员会承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应当独立做出评审结论,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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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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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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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申请书 |
必要 |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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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真实有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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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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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对申请进行受理。
审查: 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通过,材料不全需要补齐材料。
办结:材料齐全转报市农委。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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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农业农村局 |
吴莹 |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
受理材料 |
无 |
审查 |
0.6个工作日
|
泗县农业农村局 |
李德刚 |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无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泗县农业农村局 |
吴莹 |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
按照审核合格进行办结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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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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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次
非常满意
-
0次
满意
-
0次
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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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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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下列条件择优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一)具有监督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产品的能力;(二)具有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提供指导服务的能力;(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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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材料转报的服务对象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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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地理标志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此处所称的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