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数据发布 > 统计公报

泗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公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1-15 10:09:28 信息来源: 泗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13〕10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宿政发〔2013〕7号)文件精神和《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泗政发〔2013〕47号)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县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以及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状况。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并报宿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泗县人民政府和泗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同意,现将泗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进行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县共有法人单位2439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206个,增长 97.81%;产业活动单位3315个,增加2569个,增长344.37%;全县个体经营户27787个,比2008年末增加7030个,增长33.87%。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构成表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439

100

企业法人

1240

50.84

机关、事业法人

333

13.65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866

35.51

二、产业活动单位

3315

100

第二产业

571

17.22

第三产业

2744

82.78

三、个体经营户

27787

100

第二产业

5213

18.76

第三产业

22574

81.24

2013年末,在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农林牧渔服务业516个,占21.16%、制造业493个,占20.21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20个,占17.22%;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位居前三的行业是: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76个,占19.96%、农林牧渔服务业588个,占17.37%、制造业495个,占14.612%;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4803个,占 53.27%;制造业3002个,占10.8%;农林牧渔服务业2563个,占9.22% 。

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指标名称

法人单位数(个)

产业活动单位数(个)

总计

2439

3315

农、林、牧、渔业服务业

516

517

采矿业

5

6

制造业

493

49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

17

建筑业

49

53

批发和零售业

286

32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4

78

住宿和餐饮业

19

2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

41

金融业

1

65

房地产业

73

7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1

9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8

13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0

3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

31

教育

135

359

卫生和社会工作

68

24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3

4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20

676

2013年末,全县2439个法人单位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内资企业2431个占99.6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个,占0.2%,外商投资企业3个,占 0.1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399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6.36%,民营企业2032个,占全部法人单位83.31%(详见下表)。

 

按注册类型全县单位构成表

注册类型

代码

法人单位数

产活单位数

内资企业

100

2431

3306

国有企业

110

399

1046

集体企业

120

71

168

股份合作企业

130

7

13

联营企业

140

4

6

有限责任公司

150

65

78

股份有限公司

160

17

32

私营企业

170

818

843

其他企业

190

1050

112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00

5

6

外商投资企业

300

3

3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4143人,比2008年末增加26883人,增长72.15%。有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80949人,比2008年末增加25278人,增长45.41%。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1068人,占 32.85%;教育业9057人,占14.12%;公共管理及社会组织7512人,占11.01%。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4077人,占42.10%建筑业17324人,占21.40%;制造9039人,占11.17%(详见下表)。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构成分布表

指标名称

从业人员人数(个)

企业从业人员数(个)

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数(个)

机关从业人员数(个)

社会团体及其他法人

1

3

4

5

总计

64143

37654

12345

4296

9848

农、林、牧、渔业

5408

1182

189

0

4037

采矿业

116

116

0

0

0

制造业

21068

21068

0

0

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64

864

0

0

0

建筑业

6458

6458

0

0

0

批发和零售业

3193

3181

0

0

1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45

1994

14

0

37

住宿和餐饮业

583

583

0

0

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0

78

29

0

13

金融业

0

0

0

0

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08

693

191

0

2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42

172

470

0

100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03

165

705

0

3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07

696

11

0

0

教育

9057

75

7058

0

1924

卫生和社会工作

3196

159

2682

0

35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3

170

152

0

4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512

0

844

4296

2372

 

个体经营户构成分布图

行业

代码

有证照户数 (个)

有证照人数 (人)

无证照户数 (个)

无证照人数 (人)

1

2

3

4

合计

00000

13334

34799

14453

46150

 农、林、牧、渔业

A

189

420

2374

5655

 采矿业

B

3

42

26

53

 制造业

C

873

2782

2129

625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D

4

10

7

25

 建筑业

E

315

1640

1856

15684

 批发和零售业

F

9188

21929

5615

1214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G

86

246

181

441

 住宿和餐饮业

H

928

3081

695

178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

214

491

40

94

 房地产业

K

3

6

9

1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L

118

346

169

49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M

101

295

141

34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O

1179

3056

988

2329

 教育

P

43

161

50

145

 卫生和社会工作

Q

32

82

35

7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R

58

212

138

608

 

三、普查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2013年末,全县法人单位2439个,资产总计1664639万元,其中企业法人1240个,资产总计1317164万元,占79.13%,机关事业单位333个,资产总计299155万元,占17.97%,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866个,资产总计48183万元,占2.9%。在企业法人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50810万元,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49.41%,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66354万元,占全部分企业资产50.59%。1240个企业法人2013年末实现营业收入1591053万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51760万元,占72.39%,第三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39293万元,占27.61%。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全支出259394万元,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全年支出35790万元。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012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81.61%。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49个,占34.49%,批发与零售业248个,占24.5%;农林牧渔服务业113个,占11.17%。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5765万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43% 。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173万元,占28.4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7608万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25.21%;房地产业94293万元 ,占17.28%(详见表1-5)。

小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31532万元,占全部企业法人营业收入27.12%。其中,位居前三位的是制造业211038万元,占48.92%,批发与零售业88308万元,占20.46%;房地产业31648万元,占7.33%。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在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0.56% 。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384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 3.86%。实现营业收入26347万元,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的1.66%。

六、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50.84% ,比2008年末提高了7.94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 13.65% ,下降21.87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35.51%,提高了13.93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8.7% ,提高了4.04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25.97%,下降6.55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5.36%,提高了2.51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 22.84% ,比2008年末下降了2.2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77.16%,提高了2.2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 44.44%,比2008年末提高6.3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5.56%,下降了6.39个百分点(详见表1-6)。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泗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