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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医保“四个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作者:高勋 王振宇 发布日期:2025-01-23 10:06:00 信息来源: 安徽财经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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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医保局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放在最重要位置,聚焦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加快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实施差异化资助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并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制定了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特困人员获得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和监测人口则享受定额资助。通过建立健全稳健可持续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实现了基本医保的全覆盖。2024年,全县参保人数达到76.5万人,参保率高达96.96%,其中为49,591名困难群体提供了1589.13万元的资助参保款,确保了困难群体的全员参保,实现应保尽保。

实施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轻就医负担。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的互补衔接,形成了综合保障体系,旨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这一体系对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了托底保障,有效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2024年,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中,有36,119人享受了基本医保报销,总医疗费用达到18742.66万元,基本医保基金支付了10830.70万元,实际补偿比例高达76.50%,显著减轻了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就医负担。

实施大病倾斜政策,切实减轻大病负担。针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实行待遇倾斜政策。起付线较普通参保人员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了封顶线。2024年,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中有1340人享受了大病保险报销,报销资金达1571.49万元。

实施医疗救助政策,建立托底保障机制。对低收入人口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及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费用,给予了相应的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比例不低于90%,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不低于75%;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监测人口在起付标准以上的救助比例不低于60%,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比例为50%。2024年,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中有7920人享受了医疗救助,救助资金达1935.35万元。

泗县医保局通过“四个实施”,有效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上,同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锐意改革、勇于担当,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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