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待查收入资金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中待结算资金超过一年仍无执收单位确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告后直接划缴国库”的规定,现对截止2020年8月31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中的待查收入资金进行公告清理,请相关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下载核对数据。如需确认收入,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确认收入(联系人:刘烨,电话:7028213)。公告日起10日后,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将按照《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将资金划缴国库。
2019.9.1-2020.8.31非税待查收入数据明细.xls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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