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在泗县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验全县防空警报设备的性能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9:18—9:33,在泗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防空警报分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个阶段。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后停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后停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二、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和广大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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