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关于公布全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25】5号)要求,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和职能配置变化实际,经县政府审定,现将全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本公告所公布的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实行动态调整,凡因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县司法局按照程序审查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泗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泗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
一、法定行政机关(46)
泗县国家保密局
中共泗县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
中共泗县县委统战部(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中共泗县县委宣传部
泗县教育体育局
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泗县审计局
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泗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泗县医疗保障局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医药管理局)
泗县应急管理局
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泗县民政局
泗县司法局
泗县财政局(泗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县交通运输局
泗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泗县水利局
泗县消防救援大队(泗县消防救援局)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泗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泗县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泗县税务局
泗县烟草专卖局
刘圩镇人民政府
大杨镇人民政府
长沟镇人民政府
泗城镇人民政府
屏山镇人民政府
黄圩镇人民政府
大庄镇人民政府
瓦坊镇人民政府
山头镇人民政府
黑塔镇人民政府
草庙镇人民政府
大路口镇人民政府
墩集镇人民政府
草沟镇人民政府
丁湖镇人民政府
泗水街道
运河街道
虹城街道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1)
泗县气象局
泗城派出所
开发区派出所
屏山派出所
大庄派出所
黄圩派出所
大杨派出所
山头派出所
刘圩派出所
黑塔派出所
小梁派出所
墩集派出所
草庙派出所
草沟派出所
大路口派出所
丁湖派出所
瓦韩派出所
徐贺派出所
瓦坊派出所
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泗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泗县关于公布全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