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泗县补充耕地及耕地提质项目招商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耕地提升改造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82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皖自然资耕〔2022〕4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快经济发展,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研究决定,在泗县境内实施“补充耕地及耕地提质”项目。项目实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经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社会投资人,现就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一)项目范围及规模
项目位于宿州市泗县境内,建设总规模约6万亩,总投资约16.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9亿元,其他费用约7.8亿元(以县政府立项批复面积为准)。
(二)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平整
(2)土壤改良
(3)田间道路
(4)农田水利
(5)及其他工程。
(三)项目授权主体
泗县人民政府
(四)招商人(实施机构)
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中选社会投资人全额投资。
二、合作期限
本项目拟分期实施,第一期位于泗县草沟镇,拟开发规模约6000亩,其中约3000林地和3000亩旱地,统一改造成水田。具体开发规模以立项批复面积为准。
本项目拟实施的第一期,建设期限为12个月。具体开发节奏,社会投资人依据项目土地流转情况、当年安徽省耕地指标交易的市场情况及指标交易回款等情况、国家政策调整情况,分批次分片区结合本土实际情况规划开发。
每期验收合格后即进入项目管护期,项目管护由社会投资人负责后期管护的管理,水田管护期15年。
三、合作方式
(一)合作方式
“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泗县人民政府授权作为该项目业主方,负责实施该项目。投资人取得投资资格后,与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宿州市泗县社会资本投资开发补充耕地及耕地提质项目合作协议书》,并在政府指导下,与相关镇村配合,实施项目建设。
(二)实施要求
社会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配合政府负责项目立项、可研等批文和竣工验收合格证的获取,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项目管护:项目管护由社会投资人负责后期管护的管理,水田管护期15年。
(三)投资回报方式
项目形成的指标交易或收储后,从指标收益返还投资方投资成本及投资收益。
四、报名条件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择优选择国有中大型央企、国企合作。
(二)有过社会资本投资五万亩及以上的土地整治项目的业绩,(高标准农田项目业绩除外)。社会投资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有一家具备业绩即可,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的投资协议或合同扫描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投资人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不允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响应本次招商。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
五、评审方式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由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最高”的投资人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向中选人签发项目中选通知书。
六、报名资料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到2025年6月10日8:0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10办公室
(三)领取方式:招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招商文件售后不退,申请资格不能转让),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泗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sixian.gov.cn/
七、投资申请文件递交
(一)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15:00
(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10办公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四)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
八、投资申请文件评比
招商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投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选投资人。
九、招商合同签订
中选的投资企业,公示结束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与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宿州市泗县社会资本投资开发补充耕地及耕地提质项目合作协议书》。投资人中选后不与泗县签订合同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泗县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十、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
十一、其它事项
本次招商项目投资申请人自行评估并承担投资风险。
十二、联系方式
招商人: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泗县海鸟大酒店3楼
联系人:柏主任
联系电话:0557-702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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