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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泗县2026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06 11:04:02 信息来源: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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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乡村医生培育体系,拓宽基层医疗人才供给渠道,根据《安徽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在2026 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中继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项目,泗县2026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项目计划数4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人,中医学专业2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条件

具有安徽省内定向县户籍,已完成安徽省2026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获得考生号,并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高中阶段(含中职,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不含中职)毕业生。体检合格,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二、报名学校及模式

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以县为实施主体开展工作,培养院校须为与各县签订委托培养合作协议的高职(专科)院校(附件1)。培养院校采取全日制教育形式,学制3年,纳入培养院校统一管理,按照全科医生培养要求单独编班教学。培养对象学习期满达到所在专业毕业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报考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项目的考生须与所在县卫生健康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签订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书(表),毕业后回村卫生室连续服务不少于6 年。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报考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的考生,须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节点登录gkbm.ahzsks.cn完成分类考试和对口招生报名及缴费,并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划定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培养院校组织。

四、报名及招生程序

报名及审核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时进行的形式。

1、现场报名。有意愿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持《安徽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表(考生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中对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的要求)、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2月9日至14日到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地址:泗县健康大楼310室人事教育股)。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填写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附件2),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志愿填报仅限于从当地县卫生健康委合作培养的医学院校中选择填报一所学校的一项医学专业(临床医学或中医学)。

2、网络报名。2026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考生在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网络报名,访问http://www.ahscme.cn,选择“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模块,进行个人信息注册、登录填报,完成网上报名。县卫生健康委根据考生报名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后,在平台审核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平台初审通过考生信息须导出与现场报名信息核对。网上报名审核截止时间为 2026年3月2日(平台操作说明见报名平台)。

县卫生健康委审核现场报名初审考生信息与平台初审通过考生信息最终必须保持一致。

五、志愿填报

单独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报名的考生,仅限填报一所医学类院校中一个医学专业(临床医学或中医学),无需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志愿填报。省卫生健康委核准各市报送的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后,由省考试院统一导入志愿信息。考生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报名的同时,还有意兼报其他院校、其他专业的,可按照2026年分类考试和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其他院校(专业)志愿,志愿填报办法与其他考生相同。

六、录取确认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培养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培养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脱贫家庭的考生在同等录取条件下优先录取。预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确认录取的考生与县卫生健康委及录取学校签订《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后,由录取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方可进入院校学习。

七、待遇和相关政策

(一)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在学习期内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年4650元,省财政按照年度预算安排,对 2026年录取后签订就业服务协议的培养对象予以经费支持。

(二)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取得毕业证书后,由各县卫生健康委根据《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在县域医共体内实行“县管乡聘村用”。乡村医生享受政策规定的待遇由各县政府充分保障,合理调整乡村医生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

(三)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毕业后到定向县的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每年考核一次。服务期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在服务期结束后可继续签约在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获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服务期内未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等人员,各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并在协议书内予以明确。

(四)违反《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规定义务,未能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并根据《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退还学费和生活补助费,承担违约金。退回费用及违约金由县卫生健康委代收代缴至县级财政国库。

咨询电话:0557-7090142

附件1:泗县2026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需求计划表.docx

    附件2:2026年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docx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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