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深化信息共享机制 提升干部监督精准度

发布日期:2023-10-30 10:13:45 信息来源: 泗县县委组织部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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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县委组织部持续深化干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与纪检、审计、司法、信访等部门信息共享渠道,建立完善干部监督“负面档案”,着力破解干部监督信息碎片化、监督合力不够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监督精准度。

“宽渠道”收集信息,建立负面信息库。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从执纪执法部门相关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群体中聘任32名干部监督信息员,从成员单位中配备23名干部监督联络员,实行干部监督日常信息“月报告”、重要信息“随时报”制度,每月20日前以《干部监督信息沟通交流表》形式,收集汇总干部监督负面信息,密封报送至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将收集到的信访举报、审计监督、巡视巡察、立案查处等各类监督信息进行建库管理,并逐人建立干部监督“负面档案”,做到监督信息收集准确及时、应收尽收。

“数据化”分析信息,提升监督精准度。将收集到的干部监督负面信息,分单位分个人进行“数据化”分析。6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收到同一单位干部负面信息的,以“提醒单”形式告知单位党委(党组)从严加强内部建设和干部教育管理;连续2次以上收到同一干部负面信息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建议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进行纠偏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对于收到较多反映不同单位不同干部同一性质负面信息的,注重从制度上、管理上、监督上、作风上查找症结,梳理风险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多维度”运用信息,做好后半篇文章。将干部监督“负面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晋升职级前必先查询干部监督“负面档案”,对存在问题可能影响任用的慎重把握、从严把关,做到凡涉及“负面档案”信息未查核的一律暂缓使用,凡涉及“负面档案”信息影响提拔使用的一律不上会。干部年度评先评优必先征求干部监督职能科室意见,凡负面信息较多的干部,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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