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乡村文化带头人”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日前,泗县“乡村文化带头人”工作会议在县博物馆召开,泗县入选的39名全省首批“乡村文化带头人”参加了会议。
据悉,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乡村文化繁荣昌盛,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联合开展了“乡村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育工作,经过申报、初选、征求意见、逐级推荐、复核等程序,我县屏山镇大李村曲艺艺人李光杰等39人入选全省首批“乡村文化带头人”。
为加强对“乡村文化带头人”的管理,泗县出台了《泗县乡村文化带头人管理办法》,要求“乡村文化带头人”每年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扫黄打非等主题,积极创作及排演作品;每年度参与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文明实践、“扫黄打非”宣传等活动不少于12场次;每年参与基层文化设施管护和免费开放)等工作,每人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牵头对乡村文化带头人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表现等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以上的发放年度补助2000元,并优先推荐为下一批次乡村文化带头人,对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乡村文化带头人”的,取消其资格,同时取消相应待遇。
会议指出,乡村振兴离不开文化振兴,乡村文化建设离不开人才。“乡村文化带头人”是繁荣乡村文化的主力军,承担着乡村文化振兴的重任,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同时,希望各位带头人能够按照各级要求,切实做到履职尽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乡村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为乡村文化振兴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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