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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托幼行动 2023 年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6 15:20:55 信息来源: 泗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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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2023   全县新建成 1 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  建成 1  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 10%的幼儿园开设 2-3 岁托班,全 县新增托位 700  。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 1920  。春季学期,

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二、工作措施

  )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新建居住(小)区,按照 每千人口不少于10 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与住宅同步验 收、同步交付。落实《宿州市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方案》要求,公 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

均开设普惠性托班 ,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 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园,有计划地收购民办园,新建小区配套幼 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  确保居住人口 3000 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  一所不少于 3 个班建制的幼儿园 。在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同步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 。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 施、闲置校舍等资源  以租赁、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 。通过奖 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 。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

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园。

 )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 。落实《泗县幼儿园延时服

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


 

 

提升服务质量。督促各园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 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  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 小学化 

  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政策保障

  )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标任 务完成较好的镇(学区),在分配省级奖补资金和教育督导评价

奖励补助资金时予以激励。

)明确收费政策  落实《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宿 州县财政局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调整宿州市公办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宿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宿州市推进托幼 一体化工作方 案》《关于核定我市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坚决遏制托育机 构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 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 、非盈利性民

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强化要素保障 。按标准配备托育机构照护服务人员  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督促幼儿园  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  办法及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  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  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  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  业所得税。落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

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新建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成1 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县卫健委牵头,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建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

 

 

2

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 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 施, 与住宅同步验收、 同步交付,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不少于10 %的幼儿园开设2-3 岁托 班。

 

县教体局牵头 ,县卫健委配合

 

 

4

 

2023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 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县教体局牵头,县发改委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 万元的 标准给予补助

县财政局牵头, 县卫健委 、县教体局 配合

 

 

6

落实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 资标准制度,落实幼儿园延时服务参 与人员补助办法和托育服务从业人 员薪酬制度

 

 

县人社局牵头 ,县教体局配合

 

 

7

 

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 管理团 队编制保障办法。

县委编办牵头,县发改委 、县教体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局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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