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话民生】城镇居民医保好政策帮我治愈多年的腿病
我叫沙某某,原泗县化建总厂下岗职工,家住泗城泗水文苑北老居民区,今年41岁。
18年前一场意外,导致我双腿活动受限,行走不便,本该承担一个家庭主力责任却因双腿病痛而无法承担。病情还逐年加重,身体痛苦,精神更是痛苦。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宿州新闻报道像我这样患病的居民,享受医保和大病保险,治愈疾病的节目.我想想自己也能去大城市治疗,治愈我多年的腿痛……生活的希望又重现在我的面前.
鼓起勇气,在家人和县医保中心、县医院的帮助下,我办理了外转治疗手续,来到南京大医院治疗,追求本该属于我的健康,还一个男人应承担的家庭责任。
2018年6月我来到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双侧股骨头坏死,造成双髋关节活动受限,外展内收活动变小,好在医生给我好消息说手术后可以好转,我积极听从医生安排,选择手术来改善我的病情.6月22日做了右侧全髋关节置换术,7月3日做了左侧全髋置换术,术后医生给与消肿,镇痛,抗凝,对症输液治疗,术后检查髋部人工假体位置好,力线良好,给予出院.
在南京鼓楼医院,前后我一共住了27天的院,一共花了117273.83元,县医保中心审核属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是89794.66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 63303.7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4%;大病保险报销17156.6元,合计报销80460.3元,实际报销比例为68.6%。
说起来,在我这个年纪本是家里顶梁柱却因自身疾病拖累了家庭,家里的钱为了治疗我这个病也所剩无几,后期出院吃药复查、恢复又是一笔开销,幸好医保给我报销8万多元的医疗费,感谢国家的居民医保政策的福利,帮我治疗多年的腿病,还我承担家庭责任的担当。
泗县医保中心 董其忠 王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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