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话民生】法律援助帮我摆脱了苦难的婚姻
我叫万某某、女、57岁、二级残疾,家住泗县丁湖镇丁湖村。1982年,经别人介绍,我与丁某某认识,后办理了结婚登记。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因性格差异较大,我和他经常发生矛盾冲突,他对我多次实施家庭暴力。2016年3月,因为一点琐事,丁某某对我进行殴打,造成我头部受伤,被送至丁湖医院治疗,因病情严重,后被送至泗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
2017年4月,丁某某喝过酒又打我。无奈之下,我到法院起诉离婚。因丁某某找人说和,我妥协了,给了他一次机会。
然而丁某某不思悔改,2018年9月30日丁某某再次殴打我,致使我全身青紫,牙齿脱落一颗。我实在忍受不了了,但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摆脱这苦难的婚姻。
经别人指点,我来到了泗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听完了我的哭诉,对我的遭遇很同情,当即受理了我的申请,指派援助律师为我办理。
案件办理过程中,援助律师不辞劳苦多次下乡调取相关证据。庭审中,为我据理力争。最后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我与丁某某离婚。当我拿到判决书时,我激动得泪流满面。
如果没有法援律师的帮助,我真不知如何生活下去。真心感谢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感谢援助律师倾力相助,才让我走出困境。
(万某某口述,李明学、刘健整理)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