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4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浪涛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县政府副县长宋学忠,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等陪同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涂山路二桥排污口、清水湾排污口、泗城镇牧原养猪场、大路口邓公村、查陈沟石龙湖入湖口、石龙湖码头、墩集镇污水处理厂、火箭沟、和佳医疗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有关部门单位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相关点位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现场指出了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并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笃行“八个坚持”要求,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检查组建议,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抓好“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不断汇聚加快建设生态美新泗县的强大合力。对照法律规定,进一步厘清责任清单,健全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蓝天、碧水、净土。大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夯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不反弹。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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