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会议召开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纲领性法律。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深刻理解和把握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绿色发展等关键制度,强化生态法治思维,切实抓好转化运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增强专业业务能力。
会议强调,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提高标准抓整改、靶向施策强攻坚、举一反三促长效,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举措、最严实作风,高质高效推动整改销号全链条闭环,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会议强调,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精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项,举一反三开展系统性、溯源性的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带动解决一类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要把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实践,以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带动全县各级干部摒弃慵懒散漫、提振精神状态。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管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抓环保”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调度,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把生态环保责任传导至基层末梢,以更强担当扛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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