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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问题

作者:姚姚 发布日期:2021-01-14 16:03:58 信息来源: 泗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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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期泗县交警部门及交通部门发布了一条公告,禁止三轮车及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群众表示:有很多老人都要驾驶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而且老年代步车较为稳固,安全性较高,认为政府禁止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不合理。希望部门给出解释。

县公安局答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2、根据泗县人民政府2018年7月25日公**布的关于集中整治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通告:第一条:自2018年8月1日起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为进行区域。汴河大道、玉兰路、桃园路、泗州大道、虹乡路、丹凤路朝阳路等为严管路段。火车站、汽车站、四关公交换乘站、泗县人民医院、泗县中医院、泗县第二人民医院、泗县一中、泗县二中、泗县三中、泗县中学等为严管区域。禁行区域、严管路段、严管区域禁止三轮车及无牌无证的电动四轮车通行。第二条:对于已经购买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登记范围内的,车辆所有人应及时持相关证明、凭证,与2018年8月1日前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注册登记(入户)。第四条:严禁无证驾驶电动三轮、四轮车及违法载人、载客,否则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查处。3、目前所谓的“老年代步车”非合法产品,交通违法突出,严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交通安全隐患严重,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车辆没有保险,发生事故后无赔偿能力,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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