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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考试通过是否能在公示期内弃权

作者:晃晃 发布日期:2020-09-07 11:13:49 信息来源: 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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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泗县刘圩镇的一名在编教师,2018年8月报名泗县城区选调教师考试,群众称自己通过了所有考试,目前正在进行公示阶段。由于个人的原因,自己想弃权,但被教育局告知已经在公示期内,不允许群众弃权。现群众求助我平台,希望可以帮助了解是否可以弃权,继续留在泗县刘圩镇任教。

接到群众反映“选调考试通过是否能在公示期内弃权”的问题,泗县教体局现办理答复如下: 泗县2018年城区学校教师考调工作经泗县编委研究同意,由教体、人社、编办等单位共同组织,是一项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严肃的工作。反映人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进行报名,通过笔试、面试环节,现确定为拟考调人员,其间一直未提出异议。根据《泗县2018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公告》,“县教体局综合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了拟入围人选。经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经审查不符合考调条件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城区学校教师考调岗位是根据各学学校的需求情况核定的,如反映人因个人原因随意弃权,这样的随意性将会直接造成城区考调工作的岗位空缺。请反映人切实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从大局出发,从工作出发,及时到考调学校报到上岗。多次与反映人联系,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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