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相关问题
问:群众来电反映:其是2019年毕业生,于2020年3月2日在泗县虹乡创谷产业园大唐电信就业,根据2020年2月22日泗县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泗县关于奖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的办法》内第二条规定:对2020年春节前在外就业返乡的泗县籍高校毕业生,到县园区工业企业就业满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中专生:2000元/人;高职或大专:3000元/人;本科:4000元/人。其于2020年4月向泗县人社局就业股咨询其一次性补贴问题,被告知:其上班满6个月以后会自动打到公司账号,由公司进行发放。2021年1月15日再次向泗县人社局就业股咨询被告知:其所在的泗县虹乡创谷产业园大唐电信不属于工业企业。无法发放此款项。群众对此不认可。希望部门核实给予合理解释。
答: 根据皖人社秘〔2018〕383号文件第五项相关内容说明第二点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反映人为2019年毕业,且大唐电信为服务型企业并不属于工业企业范畴,故无法发放此就业补助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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