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返乡创业政策
在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文件中,第五条做了说明: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科技型(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等)、现代服务型(现代物流业、高技术服务、设计咨询、商务服务业、电子商务、工程咨询、人力资源、文化产业、旅游业、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家庭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小型微型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领取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其中,(一)高校毕业生的定义。皖政〔2015〕82号文件中各项扶持政策所指高校毕业生,除有特别明确外,均指毕业24个月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二)毕业年度的定义。皖政〔2015〕82号文件中毕业年度,是指毕业当年的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702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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