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征用后土地性质与是否仍有田亩补贴
良田征用后土地性质与是否仍有田亩补贴
接到群众反映“良田征用后土地性质与是否仍有田亩补贴”问题,泗县县政府现办理答复如下:
该土地是大庄镇政府为该村部建设而征用,后因建设规划变更而未使用该地。该土地按照2013年补偿标准(每亩3.42万元)给予了补偿,补偿后按有关规定就不再享有粮补。不存在退还土地。目前该地为一般农田,按照规划属有条件建设区。低保和征地无因果关系,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可以自行向村里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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