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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地农民保险的咨询

发布日期:2022-08-03 16:33:36 信息来源: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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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我家老人听村里干部说最近在办理"地保"且大部分都已办结,因老人知识文化程度有限,虽心情焦急但却不能清晰转述相关内容。由于我家中青壮年都在外地打工,不能及时准确了解家乡相关政策条例,可否请相关领导部门回电告知何为"地保"?办理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是否需要子女回乡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答:1、地保: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办理条件: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地后,失去全部农用地或征地后每户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口,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办理过程: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和被征地农民花名册,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经人社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复审后,报县政府批复,由人社部门为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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