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村卫生室室长行医问题
投诉村卫生室室长行医问题
接到群众反映“草庙镇通海村卫生室长行医”的问题,泗县政府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通海村村卫生室行医不规范问题调查情况 刘强系草庙镇通海村卫生室室长,持有《乡**师执业证书》。2019年5月7日上午,卫生执法人员在对通海村卫生室现场检查发现,值班医生刘强正在为患者输液治疗。治疗室内使用后的医疗废物未按时进行处置登记、未按照要求置于专用容器内,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六条规定;一次性注射器重复使用,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卫生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卫生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卫生健康委于5月8日对该卫生室问题进行了立案,下一步将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刘强非法行医问题调查情况 2019年5月6日晚,卫生执法人员在对刘强租借的房屋内(草庙镇通海村关李庄路边)突击检查发现,刘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办诊所并开展诊疗活动。刘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停止诊疗活动,现场依法取缔黑诊所(对现场药品、器械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县卫生健康委于5月8日对刘强非法行医问题进行了立案,下一步将按程序进行处理。 县卫健委已安排专人与反映人联系,并将该内容向反映人进行了反馈,反映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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