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慢特病报销比例问题
问:患有慢阻肺疾病,有泗县居民医保,2025年12月在泗县政务中心的医保窗口办理慢阻肺的慢特病报销,但是发现报销比例只有40%,群众表示之前对该疾病报销都是60%,希望部门核实,1,为何2025年12月的群众家的医疗费报销比例是40%的原因,是否有文件依据。2,咨询如在合肥住院治疗慢阻肺疾病,自费后回到泗县报销(病例显示单病种),咨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从医保结算系统查询,反映人家人已经办理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两个慢性病。2025年在中日友好医院门诊就诊,发生医疗总费用2469.57元,其中自费项目199.4元,报销收取门槛费200元,报销比例40%,报销金额828.07元,按照《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皖医保发〔2024〕9号)规定,到省外异地就医的门诊慢特病患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合规费用报销比例40%。报销金额=(总费用-自付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本次报销金额=(2469.57-199.4-200)*0.4=828.07,报销结果正确。如在合肥住院治疗慢阻肺疾病,临时外出就医,自费后回到泗县报销,报销比例是55%。已向反映人解释泗县居民医保住院、慢特病报销政策和异地就医办理流程。请联系泗县居民医保中心,电话:709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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