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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缴费问题

泗县草沟镇汪尚村汪庄村民来电反映:近期村干部通知缴纳新农合费用,并说明:大学生在学校缴纳过新农合,在村里也必须重新缴纳,否则整户新农合不进行上报。另孕妇尚未出生的婴儿也要缴纳新农合。群众不理解,咨询村干部说法是否合归?

作者:卫计委 发布日期:2019-01-03 16:50:39 信息来源: 县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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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群众反映“合作医疗缴费”问题,泗县县政府现办理答复如下:大学生在学校已缴过新农合,在原籍可不再缴纳,若以后出现新农合报销也一并由学校当地处理,家庭成员新农合缴纳不受影响。对于孕妇尚未出生的婴儿,按规定是应提前缴纳的,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新生儿的新农合医疗保障。已与反映人联系沟通,反映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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