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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电视台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台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单位机构机构设置
2、单位领导人员
3、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4、重点工作
5、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单位人事任免
7、单位的公告、公示
8、日常具体工作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主题分类

   

信息来源

成文日期

  

    

生命周期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惟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单位代码、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组成,各部分号码用“-”相连,其结构为:区域及部门编号-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总长度为18位字符。

2.信息分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发布机构。发布机构。指信息的责任者。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4.主题分类。根据不同主题和体裁进行选择。主题19类:劳动、人事、监察;科技、教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安、安全、司法;卫生、体育、医疗;商贸、海关、旅游;国土资源、能源;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民政、扶贫;民族、宗教;气象、应急;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体裁13类:函,通知,通报,意见,公告,通告,批复,报告,决定,议案,会议纪要,请示,其他。

5.名称。指该信息的标题。

6.信息来源。指信息发布渠道。

7.成文日期。产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对于政府文件,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产生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日期需要以一种所有人都能识别的格式出现,并且它能被计算机软件所解释。日期格式应符合ISO8601〔W3CDTF〕规范,并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                                    8.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方便公众查找而设立的一个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数据项。它是一组表达某一主题代表性的习惯用词,可取自信息的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信息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非规范化的词或词组,也可以是公众已认同的俗语。其中公众认同的俗语至少标注1个。

9.文号。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10.生命周期。指信息从产生到应用直至失去使用价值为止的时间。

(三)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单位信息,本单位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有效证件并以书面形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我台信息公开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泗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电视台办公室递交。
3.申请的办理
(1)收到《申请表》后,我办对申请人的身份、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予受理。
(2)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单位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对于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三、咨询及监督方式
1、咨询方式:泗县电视台办公室,咨询电话0557-7022423, 单位地址:泗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监督方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或县监察机关投诉。
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