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发文日期: 2020-03-17 16:29:37 生成日期: 2020-03-17 16:29:3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就业培训定点机构2020年度检查审验工作的通知
词:

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就业培训定点机构2020年度检查审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3-17 16:29 责任编辑:人社局

泗 县 发 电


发电单位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批盖章

赵 亮

等级 平急

明电

泗人社明电〔2020〕4号

机发 号


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就业培训

定点机构2020年度检查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就业培训定点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掌握培训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及自身建设情况,加强培训管理,规范我县各类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和社会效益,促进职业培训和就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现就我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年度检查审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及认定的所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二、检查评估方式

采取报送书面材料与实地上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在2019年度年检中被评为诚信达标的学校,如提交的书面材料合格且在2019年度办学中无办学纠纷、投诉等事项发生的,可免上门评估,其他学校(不含新办首次年检学校)根据书面材料报送的实际情况,实行抽检式上门评估。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及报送材料阶段

1.自查。各培训学校和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自2020年3月20日起申领或从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年检通知和年检报告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要求和年审内容,进行自我检查。各单位要全面理解年检指标的内涵,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对照,力求做到依据充分、评分准确,并要如实填写《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年审报告书》和《2020年度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评估表》。在自评中发现不足的要进行自我整改、自我完善,并将整改后的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2.报送材料。各培训学校须于2020年3月23日前按行政管理关系将下列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1)上年度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

(2)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报告书(附件1)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3)《2020年度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评估表》(附件2) 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4)办学场所证明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一式两份;

(5)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综合情况表(附件3),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6)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师资信息表(附件4),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7)宿州市民办培训机构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5)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培训机构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职建股邮箱,纸质材料上门报送。

(二)审核评估阶段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2020年4月上旬起对培训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同时根据初审情况抽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三)年检结果及反馈

对诚信达标学校及年检合格学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对在2019年度被评为诚信达标的学校,将在下一年度年检中酌情免上门评估。

对年检不合格的培训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内不得招收新学员。对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培训学校,依法予以处理,情形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四、要求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就业培训机构应高度重视和积极落实年检审验工作,如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交年检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对逾期不参加年度检查审验的单位,按自动放弃办学及培训资格处理。年检结果我局将在工作网站上及时予以公示。同时为方便工作联系,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加入泗县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群(QQ群号码:640170953,二维码见后图)。

联 系 人:周曙光 联系电话:0557-7022496

联系邮箱:8759541@qq.com


附件:

1、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年审报告表

2、2020年度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评估表

3、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综合情况表

4、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师资信息表

5、宿州市民办培训机构党员信息采集表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311




附件1



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年审报告表



( 年度)



培训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办学许可证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职业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印制。

二、本表由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填写,一式二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机关各一份。

三、本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化保障行政部门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就业培训机构进行年审评估的主要资料,要如实填写,按时报送。

四、本表一律使用A4纸张并用电脑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信 用 承 诺


本表所填报的各项数据、情况是经过认真统计、审核的,我们确认其真实、客观、有效。


填报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就业培训

定点机构年审报告表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办学或培训专业设置


招生总人数


毕(结)业人数


就业人数


农村劳动力培训

培训人数


城镇失业人员培训

培训人数


就业人数


就业人数


设备更 新增减

情况


年审 报告

(总结)可附页或单独提供








年审项目

年审内容及审查分值

自评分

审查评分

(一)管理方面(25分)

设有满足教学管理机构并配有专职管理人员。(7分)

校容校貌整洁、教学秩序良好。(5分)

有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校规、校纪、岗位责任制、奖惩办法、教学设备管理制度等)。(5分)

有健全的教职工和学生档案、培训管理资料齐全。(8分)

(二)场地设备方面(20分)

有满足所开设班级用的文化理论课教室,有供学生(员)食宿的食堂、宿舍等教学和生活用房,有供锻炼用的运动场地及体育器械。(10分)

校内实习有满足学生实习的场地、设备,校外实习有定点单位,合同手续齐全,有固定师傅,岗位责、权、利明确。(10分)

(三)师资教学方面(20分)

有与实际开设专业(工种)相适应及有相应教学资质的专(兼)职教师,合同手续齐全,责、权、利明确。(7分)

经常开展教学研究、教学经验交流活动。(6分)

使用统编或经审定的教材,并严格按照统一教学计划、大纲或有关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计划、大纲进行教学。(7分)

(四)执行政策法规方面(25分)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招生简章报批后的广告,没有欺骗行为,无擅自增设专业(工种)现象。(10分)

招生收费严格按收费标准执行,没有乱收费现象发生,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8分)

坚持招生,积极开展就业服务,社会效益好。(7分)

(五)财务管理方面(10分)

开支合理、支出大部分用于改善办学条件。(4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配有专职财会人员。(3分)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账目清晰,无违法乱纪现象。(3分)

合 计 得 分


年审机关审查人员签名: 人社局分管领导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年审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上级批准成

立文件文号

批准成

立时间

办学许可证号

培养目标

办学(培训)规模(人)

学校规模


在校生

人数

近三年招

生(培训)人数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其中高级

工班人数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是否设立董事、会(理事会)


董事长(理

事长)姓名

.

董事会成

员人数

.

学校土地系

自有或租用

.

自有土地土地证号码


租用土地

租用期限

.

校园占地面

积(亩)

.

建筑总面

积(m2

.

教室面

积(m2

.

学生公寓面

积(m2

.

图书馆阅览室面积(m2

.

图书数量(册)

.

实验室面

积(m2

.

实习车间面积(m2

.

实习设备数量(台、套)

.

教职工

人数

.

专职理论教师人数

.

专职实习教师人数

.

兼职理论

教师人数

.

兼职实习教师人数

.

理实一体化教师人数

.






附件3:

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综合情况表


表 号:人社统0S3号

制表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18号

有效期至:2020年11月

填报单位: 年 计量单位:个、人、千元



职业培训机构数


在职教职工人数


兼职教师人数

经费来源总计



培训人数


按培训对象分组

按培训期限分组

结业人数

按获取证书分组

就业人数


劳动预备制度定点培训机构数

教师

财政补助费

职业培训补贴

有偿培训收入

其他收入

女性

劳动预备制学员

失业人员

农村劳动者

在职职工

其他人员

六个月以下

六个月至一年

一年以上

初级职业资格

中级职业资格

高级职业资格

技师职业资格

高级技师资格

农村劳动者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总计































附件4:

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师资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职称

技能等级

是否一体化教师

专职/兼职

移动电话

是否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是否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是否按期足额发放工资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没有开考的职业(工种)可以填写其他部门相应证书

附件5:

宿州市民办培训机构党员信息采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党员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所在党支部

党内职务

专业技术或职业技能等级

联系方式




































































































































共计党员: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