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要求,泗县组织16个镇(开发区)政府及所属村(居)对照31个试点领域的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完善县、乡两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目录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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