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政务办〔202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一、围绕中心工作抓好主动公开
1.聚焦经济发展,及时公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系统全面准确传递政策取向,以高质量政策公开助推高质量发展。(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紧扣民生领域,深化惠农、教育、就业、卫生健康、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民生呼应”提质增效。(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助力优化政务服务,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资源局要梳理办理事项清单、更新办事指南,多形式、多角度对办事指南进行解读,集成式、一站式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办理进展等信息,让政务服务像“网购”一样便捷。(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二、围绕提质增效抓好政策解读
4.将政策解读放在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精心制作解读材料,精确传递信号,精准公开渠道,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科学确定解读范围,对涉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提升解读材料质量,灵活使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体”,从社会关切的利益点、新旧政策的差异点、重要举措的创新点等方面进行解读。合理创新解读方式,在按要求做好文字解读基础上,可运用图片、视频、动漫、直播等解读形式加强解读效果。(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继续组织开展优秀政策解读案例评选,优化政策解读“集成式”发布质效,探索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等重大政策系列解读方式,拓展政策解读视角,延伸解读链条。(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围绕公众参与抓好决策公开
7.建立健全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意见征集与反馈、执行情况评估及公众评价机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保密的之外,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并及时公开执行情况评估结果,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8.县乡两级政府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中,要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执行的必经程序,通过线上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村居公开栏以及其他线下公开渠道征求意见,最大限度覆盖本地群众,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执行有效性。(县区政府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9.市县两级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加强政民线上线下互动,展示为民、务实形象。(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围绕数字转型抓好功能升级
10.按照构建一级政府一个政策集中发布窗口格局的要求,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参照规范性文件排版规范网络发布格式,并将入口设置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做到政策文件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强化领域细分,拓展应用场景,提升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取政策信息。(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11.积极探索数字化技术在政务公开领域的创新应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完善政策订阅及点对点推送功能,实现惠民利企政策举措精准直达。(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12.积极推广电子版政府公报使用,根据实际情况丰富公报内容,合理减少纸质版政府公报印发数量。(市司法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围绕监督管理抓好权责公开
13.加强行政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动态更新,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涉及机构改革的各级政府部门,及时公开调整后的职责变化情况,依法公开本机构职能等信息,并更新完善公开目录。〔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14.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用户用工数量多、公共属性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完善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有网站的在单位网站上开设目录,没有网站的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设目录,做好常态化信息发布。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和咨询窗口建设,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内容,积极开展线下政策宣传活动,更加贴近群众需求。(县区政府,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六、围绕依法规范抓好依申请公开
15.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文书,调整依申请公开答复书中有关救济渠道表述。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主动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需求,及时会商研判复杂疑难申请,提升答复质效,防范法律风险。(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16.聚焦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开展交流,统一规范答复口径。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证据链管理,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对行政行为的提示警示作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围绕功能完善抓好渠道建设
17.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载体,有效扩大政策传播范围。(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每半年开展一次功能设置、服务质量和运行情况评估,强化其政策公开、公众参与、解读咨询、宣传推广功能,延伸提供政策现场宣讲、为民为企办实事等服务。务实推进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智能化政策咨询平台建设。(县区政府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注重运用公告栏、明白纸、“大喇叭”、主动上门宣讲等适合基层特点的渠道,加大惠农惠民资金发放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力度。(县区政府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围绕防范风险抓好审查清理
20.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前严格审查。要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坚持“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该公开的公开到位,该保密的保密到位。科学确定确定公开方式、范围和时限,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考虑信息性质、受众、影响等因素,需要广泛知晓的全面公开到位,一定范围内知晓的在特定范围内公开。(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公开后定期清理,按照“谁公开、谁清理”原则,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围绕基层减负抓好作风改进
22.分层级分领域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省级修订工作年底前完成;市、县、乡开展试点,合理整合归并目录层级,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优化展现方式。(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3.完善考评方式,优化指标体系,采取“背靠背、无感化”评测。严格落实关于持续整治数字形式主义要求,公开内容应贴合栏目要求和工作实际,杜绝无效信息发布。(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围绕能力提升抓好队伍建设
24.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充实人员力量,为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分级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度内至少参加1次业务培训。(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加强工作调研和经验交流,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做法,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围绕机制完善抓好监督保障
26.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全面梳理现有工作机制,及时予以清理修订。待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和政策发布条例出台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和工作衔接。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县区政府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区域实际和业务重点,在本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后30日内,梳理形成并发布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负责落实,2024年6月底前)
重点工作任务将根据国办、省办最新要求适时进行补充完善,市政务公开办将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定期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开展督导,确保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