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完成现场清理和行政处罚2起,分别是山头镇三界堂非法倾倒固废案和山头镇蔡圩村龙河南岸河滩地非法拆解船只案件(行政处罚已经下达)。
正在开展现场清理1处,即大路口乡龙湖村小营庄非法倾倒固废案,案件正在调查中。
其他几起非法倾倒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
1.黄圩镇卢圩村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目前,县检察院已批捕4人,公安机关正在加快侦查。上周五,我们再次与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就案件查办和废物处置开展会商。省环科院已经向县公安、检察机关出具了作为立案的司法鉴定,待所有涉案人员批捕到位并查实后,省环科院将迅速给我们出具《损害评估报告》,作为案件审判的依据。黄圩镇政府要按照“防雨淋、防扬散、防渗露”等“三防”要求,持续做好该堆废物的覆盖监管工作。
2.县经济开发区非法倾倒油污污染环境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侦查。
3.黄圩镇渭桥和刘宅村非法倾倒固废案、屏山镇大李村和大杨乡卢林非法倾倒固废案、丁湖镇文湖村非法倾倒固废案。
目前,宿州市在全市正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县环委办已经将该方案转发至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单位,并已将生态环境局等三部门公告在县电视台持续播出。攻坚行动从8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请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单位勿做旁观者、局外人,杜绝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一要制订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全面认真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整改销号、及时清理到位。二要积极配合县直部门做好现有倾倒固废的处置和调查工作。三要建立乡镇、村网格化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旦发现问题,要不舍昼夜,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县生态环境分局报告。在此,重点提醒乡镇要加强对村干部教育监管。从异地到我县倾倒的几起固废看,很多点位一些村干部都是知情者。四是县公路、交通、交警等部门设置的道路稽查站点,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外省、外县进入我县境内运输车辆的稽查工作,杜绝国、省、县道路成为异地到我县倾倒固废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