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发文日期: 2020-12-16 16:14:40 生成日期: 2020-12-16 16:14:4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服务指南
词: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16 16:14 责任编辑:吴馨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教育公民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二、承办机构

泗县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处

三、服务对象

公众

四、服务条件

五、服务流程

根据工作部署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

六、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泗县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处    电话:0557—702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