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绿化管理
发文日期: 2020-12-01 16:15:28 生成日期: 2020-12-01 16:15:2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园林绿化认建认养服务指南
词:

园林绿化认建认养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01 16:15 责任编辑:吴馨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泗县城镇绿化条例》第一章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建、认养等形式,参与城镇绿化的建设和养护。经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投资、捐资、认建、认养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享有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

二、承办机构

泗县园林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局)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服务条件

泗县驻地各单位、团体、家庭和公民自愿以直接负责或提供经费等方式,进行城市绿地(树木)建设、管护。

五、服务流程

1.认建认养的单位或个人向泗县园林绿化管理局提出申请;

2.签订认建认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六、服务时限

认养树木的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可结合实际商定适当延长。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泗县园林管理处   电话:0557-701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