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各园区管委会:
按照《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委驻省应急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将对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查检查,请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救灾资金使用程序,确保救灾资金管理规范。近日,将组织纪检监察、应急管理、财政等有关部门对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联合开展督查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1月10日-15日,
二、检查范围
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受灾群众救助资金、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及防汛救灾等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
三、检查内容
1、资金拨付情况。资金拨付程序是否规范,台账是否齐全等。
2、专款专用情况。救灾资金是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是否符合程序规定、是否有优亲厚友等。
3、公开公示情况。受灾群众救助资金是否公开到村民组,公开内容是否有村民代表签字,是否有县应急局、财政局和乡镇举报电话,是否一卡通发放,乡镇行政包村干部是否全程监督评议,是否抽查救助对象。
4、绩效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制定和完成情况。支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检查方法
1、听取各县区自查情况汇报。制度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要求内容全面、数字准确、整改措施切实可行。
2、查看资金分配、发放、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
3、随机深入村庄农户走访调查,实地查看救灾资金领取和打卡发放情况,实地查看救灾物资核查账物是否一致。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于2021年1月10日前把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应急管理局救灾科。
联系人:李明;电话:3058308;邮箱:szsyjjjzk@163.com
宿州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