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2018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宿民发[2018]79号)和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泗县2018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泗民字[2018]100号)精神,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由当地按照实际入住人数和服务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自理老人每人每月200元,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补助。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每床每月120元运营补贴。我县投入运营社会办养老机构4家,目前已入住老人424人,其中:生活能自理老人59人、失能失智365人(轻度55人、中度93人、重度217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收住社会老人共:123人,其中:自理4人,失能失智119人(轻度5人、中度51人、重度63人)日间照料中心251人,现申请县财政给予运营补贴283220元。
特此致函
泗县民政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