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2018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宿民发[2018]79号)和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泗县2018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泗民字[2018]100号)精神,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由当地按照实际入住人数和服务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自理老人每人每月200元,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补助。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每床每月120元运营补贴。我县投入运营社会办养老机构4家,目前已入住老人429人,其中:生活能自理老人52人、失能失智377人(轻度55人、中度92人、重度230人)共需要发放养老服务补贴201700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13家,收住社会老人共:137人,其中:自理4人 ,失能失智133人(轻度5人、中度47人、重度81人)共需要发放养老服务补贴69500元,日间照料中心共7家,106人,需要发放照料补贴12720元,现申请县财政给予运营补贴283920元。
特此致函 泗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