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1年2月20日在刘圩镇123童装店买了几件童装,回到家给孩子试了下发现尺码不合适,于21日到童装店调换尺码,该店家不同意调换,还以秒杀款一律不许退换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反馈内容: 投诉人购买的童装已经被他老婆给孩子穿了,投诉人不要求退换,撤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