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1年清明节将至,群众集中出行、踏青旅游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引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事故的风险因素增多,必须高度警醒,严加防范。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风险研判,严格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针对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事故规律特点,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及本单位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层层压紧压实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全力以赴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突出重点领域,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针对清明假日期间车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的特点,聚焦人、车、路、环境四个关键环节,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及安保措施方案,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防控。要进一步压实运输企业、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管控,加大急弯、临水、视距不良、十字路和丁字路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监管。清明节前各乡镇(开发区),住建、卫健、民政、文旅、畜牧水产、房屋管理等县直有关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单位火灾防范措施、值班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无阻。住建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按照职责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督促监督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强化属地管理,加强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防控和重点时段巡查监控,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严格清明节前后山林防火责任落实。
(三)突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相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强化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加强施工、监理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履约管理,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和安全管控责任,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和作业行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要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程序,落实村民自建房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督促业主和施工方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施工安全防护,坚决遏制村民自建住房安全事故发生。
(四)突出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监管。要针对假日期间近距离人员旅游增多的特点,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排查公园、湿地等景区景点设施安全隐患,确保游乐设施设备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要加强公园、湿地水域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游船经营,严禁一切与公园、湿地水域管理无关的船只、游艇等进入公园、湿地水域,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园、湿地水域组织开展水上项目活动。要加强渡口渡船和通航水域船舶航行及码头作业安全监管,确保渡船渡运、到港船舶航行及作业安全。要认真吸取我省宿松、淮北两起翻船事件教训,切实加强农村自备船和渔船监管,严防类似事件发生。
(五)突出其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及涉尘涉氨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能源发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及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检查、指导监督各类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救援处突准备,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科学高效处置。
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