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决定 内容分类: 污染物处理和防治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处置及其场所拆除和闲置许可
发文日期: 2021-01-05 17:52:54 生成日期: 2021-01-05 17:52:5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安徽绿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泗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词:

关于安徽绿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泗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1-05 17:52 责任编辑:周雪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绿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泗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泗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泗县长沟镇长沟工业园区鹿鸣山北侧

建设单位:

安徽绿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徽绿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拟投资 10000 万元,在泗县长沟镇长沟工业园区,新建泗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占地面积 60836.09m 2 ,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建筑垃圾约 130 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长沟镇污水处理厂,喷淋水和设备清洗水、车辆冲洗水和地面冲洗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制砖生产,项目实施后对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气

本项目拟将破碎机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 1 根15m 的排气筒排放(DA-001),筛分机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 1 根 15m 的排气筒排放(DA-002);两个水泥仓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的排气筒排放(DA-003 和 DA-004);护坡砖、透水砖生产线的物料配料工序粉尘经密闭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 的排气筒排放(DA-005);项目对封闭的生产车间、原料库及骨料库采取喷雾降尘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排放能达到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 1 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

根据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 50m 的环境防护距离。结合项目平面图,以及根据现场情况踏勘,项目周边环境防护控制距离内无环境空气敏感点,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体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3)固体废物

员工生活垃圾和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厂内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收集粉尘、构筑件残次品及时回用到制砖生产线;废铁块、废钢筋及轻物质杂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收集外售;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振动筛、破碎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约为 75~85dB(A)。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绿化、声屏障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2020】23号文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