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通知 内容分类: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发文日期: 2020-08-03 09:53:02 生成日期: 2020-08-03 09:53:0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泗自然资规〔2020〕151号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县林木种苗管理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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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县林木种苗管理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8-03 09:53 责任编辑:赵万春

林业站、市场监管

为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为加强林木种苗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确保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国土绿化使用的林木种苗质量,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宿政发〔2019〕9号)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林木种苗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工作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抽查事项

林木种苗管理的监督检查。包括林木种苗生产情况、种苗企业的经营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等。

)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

公示信息检查。包括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本次联合抽查活动的抽查对象为全林木种苗企业,抽查基数45家,抽取比例10%

三、职责分工

(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施检查对象的随机摇号和任务派发,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指导本系统抽查业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直接随机选派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活动

(三)林业站、市场监管具体负责本辖区抽查工作,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阶段

抽查工作从 2020 730日至202093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730日至87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按照既定的抽查事项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待查单位及检查执法人员

(二)实地检查阶段(88日至 830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会同市场监管,根据抽查名单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研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被检查人签字盖章。

(三)结果公示阶段(91日至 9 30日)。要牢固树立“抽查结果未公示视为未完成抽查”的观念,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行政处罚等信息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合执法。站、所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其作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探索,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检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依法追究责任。检查中发现经营者存在应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应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 2020930日前,将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报县商改办汇总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31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高厂电话:13955732643泗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侍卫东;电话:17755799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