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决定,公告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文日期: 2021-06-16 15:06:13 生成日期: 2021-06-16 15:06:1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1年6月15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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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1年6月15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章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6-16 15:06 责任编辑:周雪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6月15日我县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7-7090757(泗县政务中心企业服务大厅环保窗口)通讯地址:泗县东关开发区朝阳路(泗县住建局一楼西侧)        邮 编:234300

序号

项目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文号

批复日期

1

泗环建函〔2021〕19号关于泗县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doc

91341324MA2W8HDM23

泗环建函〔2021〕19号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