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发文日期: 2021-06-18 22:36:17 生成日期: 2021-06-18 22:36:1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墩集派出所妥善救助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词:

泗县墩集派出所妥善救助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文章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6-18 22:36

2021年5月31日晚,泗县公安局墩集派出所接到石龙岗村下杨庄群众报警电话称,在本庄南湖路边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辖区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一只猫头鹰蹲在地上一动不动,便上前仔细观察,因猫头鹰爪子比较锋利,民警就用脚轻轻触碰其尾部,猫头鹰只是在地上扑棱了几下却飞不起来。于是民警戴上手套,拿起这个“小家伙”仔细查看是否受伤。在确认猫头鹰没有外伤后,民警电话联系县林业部门,请教如何处置。林业专家了解情况后回复:“这种没有任何外伤的情况下,猫头鹰有可能是头部受到撞击导致的结果,应放归自然,让其自行恢复体力”。

  随后民警将猫头鹰放到远离路边的绿化带内,回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