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人员:高驰 唐艳
二、工作职能
1、制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组织实施。收集整理相关档案材料,组织上报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数据,起草工作总结和汇报材料。
2、拟定学生营养餐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月报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培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3、负责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结算,审查学校供餐台账。
4、配合相关部门对学生营养餐、供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5、配合县疾控部门组织学校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活动。
6、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指导营养膳食配餐。
7、检查、指导和监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