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泗县安隆建筑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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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泗县安隆建筑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宿州市泗县草沟镇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泗县安隆建筑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宿州显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草沟镇工业园区,租赁泗县百臣文具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办公设施以及仓库等,占地20亩,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8500平方米(包括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办公楼300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处理建筑垃圾24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破碎筛分粉尘及厂区道路运输,项目区要做到原料入库封闭,地面硬化处理。破碎筛分工序经1套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外排;道路运输粉尘通过加强清扫、洒水、地面硬化等可减少粉尘排放量;骨料库通过采取设置骨料棚库、洒水、绿化等措施可减少粉尘的排放量。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三格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清洗废水经2m3沉淀池一座处理、泥砂废水经泥浆水处理系统(泥水分离罐+带式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在采取上述废水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震处理,达标排放。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固废综合利用。在厂区西北角设置占地面积约20m2危废临时贮存场所,采用防渗、防腐处理,安全分类储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在采取上述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号【2020】122号予以备案。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