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决定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文日期: 2021-08-27 15:32:56 生成日期: 2021-08-27 15:32:5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安徽雅繁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包装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词:

关于安徽雅繁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包装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8-27 15:32 责任编辑:周雪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雅繁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包装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1500台包装机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马鞍山路与玉兰路交叉口西50m

建设单位:

安徽雅繁实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安闰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徽雅繁实业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马鞍山路与玉兰路交叉口西50m,占地面积59345.1m2,建筑面积32410.3m2。建设年产1500台包装机项目,设置机加工车间、激光折弯车间、喷塑车间、磷化车间、检验车间、组装车间、办公室等。项目投资金额为11500万元,形成年产1500台包装机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抛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喷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固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酸洗过程中产生的酸雾。项目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项目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由抛丸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项目喷粉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3#)排放;项目固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4#)排放;项目天然气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15m高排气筒(5#)排放;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15m高排气筒(6#)排放;项目酸洗产生的酸雾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7#)排放;处理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和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在上述废气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气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5280t/a,生产废水1223.04t/a,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由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进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石梁河。在采取上述废水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焊渣、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废布袋。危险固体废物包括污泥、废油渣、酸洗槽渣、磷化液渣、废活性炭废切削液桶、废盐酸桶、废磷化液桶、废机油和废油桶。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焊渣、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废布袋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除尘器收集的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泥、废油渣、酸洗槽渣、磷化液渣、废活性炭废切削液桶、废盐酸桶、废磷化液桶、废机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固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处置。在采取上述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号【202049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