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公开 | |||||||||
序号 | 政策名称 | 享受对象 | 政策标准 | 申请条件 | 受理机构 (申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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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名称 | 地址 | 电话 | 网络查询受理地址 | |||||
1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用人单位 | 按企业为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保补贴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一般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 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时足额缴费社会保险费。 | 泗县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1办公室 | 0557-7023978 | 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 |
2 |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 | 小微企业 | 按企业为所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保费给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 (1)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2)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泗县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1办公室 | 0557-7023978 | 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 |
3 | 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 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 | 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员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不低于50%的补贴(不包括员工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员工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 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 | 泗县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1办公室 | 0557-7023978 | |
4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提供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 | 按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300元岗位补贴。一般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 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泗县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 |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8办公室 | 0557-7028055 | 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 |
5 | 就业见习补贴 | 认定为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 | 按见习人数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400元补助。 | 提供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招收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 | 泗县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9办公室 | 0557-7015128 | 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 |
6 | 就业见习留用补贴 | 认定为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 | 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 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 泗县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9办公室 | 0557-7015128 | 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 |
7 | 失业保险费返还 |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 大型企业,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返还比例提高到60%。上年度受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的,按比例扣减返还资金。 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指用人单位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包括补缴费用。 |
(1)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2)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联合惩戒名单; (3)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用人单位的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
泗县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10办公室 | 0557-7096723 | |
8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创业者 | 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泗县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 |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8办公室 | 0557-7028055 | 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 |
9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贪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 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 申请人申请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 泗县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10办公室 | 0557-7096723 | 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 |
10 |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 小微企业 | 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达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 | 泗县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10办公室 | 0557-7096723 | 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 |
11 |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孵化基地 | 孵化基地 | 根据在基地孵化9个月以上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户数,在3年孵化期内,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户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基地补贴。 | (1)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或高校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的孵化基地,为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包括现代农业、工业厂房、商贸店铺、办公楼宇等)或创业服务平台(包括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2)场地租金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租金的80%,物业费用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物业费的70%。(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 | 泗县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9办公室 | 0557-7015128 | |
12 | 用工调剂补助 | 重点企业 | 重点企业组织职工到省内缺工企业短期务工1-3个月的,根据组织短期务工协议和务工人数,由转出地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300元给予重点企业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原则上,重点企业1年内可因同一职工申领用工调剂补助不超过2次。 | 重点企业组织职工到省内缺工企业短期务工1-3个月 | 泗县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9办公室 | 0557-7015128 | 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 |
13 | 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补贴 | 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招用领取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金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固定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所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期剩余失业保险金的7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用人单位最多每人5000元的就业补贴。被招录的领金人员,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按规定予以保留。 | (1)用人单位招用领取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金人员。 (2)签订12个月以上固定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 (3)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解除合同之日起6个月以内被原用人单位(同一股东、合伙人或法人经营的不同的劳务派遣机构视为同一用人单位)重新录用,或是身份由原单位职工变为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仅变换劳务派遣机构但未变更实际用工单位的,不得申领就业补贴。 |
泗县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9办公室 | 0557-7015128 | |
14 | 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 | 新返乡创业企业 | 根据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 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 | 泗县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9办公室 | 0557-3956168 | |
15 | 新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新创业失败人员 | 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不满3年的企业注销后,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按照企业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 | (1)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不满3年的企业注销 (2)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登记失业 (3)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初次创业的劳动者, |
泗县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1办公室 | 0557-70239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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