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请求批复<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泗县清水湾路东延伸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请示》等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专家签批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泗县清水湾路东延伸段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镇,道路西起泗州大道,东至东二环路。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7°53′7.14″,北纬33°29′11.01″)。项目代码:2018-341324-48-01-015038。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为7.64hm²,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7.32hm²,临时占地面积为0.32hm²。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752.36万元。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拟完工时间为2021年8月,建设周期为14个月。
二、本方案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和防治区划分。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7.64hm²,其中在建道路区占地5.40hm²,待建道路区占地0.67hm²,“白+黑”改造段占地1.25hm²、临时堆土区占地0.32hm²。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3,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不设置,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9%。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方法与结果。工程建设期可能造成土壤流失总量为204.4t,新增流失量为194.8t。
七、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
(一)在建道路区:工程措施包括土地整治0.63hm²;绿化覆土改良0.32万m³;雨水管道3810m;雨水口176座;检查井154座;透水砖铺装5960m²。植物措施:植乔木、灌木、草皮绿化面积0.63hm²。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350m;彩条布苫盖0.80hm²;沉砂池2座。
(二)待建道路区:工程措施包括土地整治0.09hm²;绿化覆土改良0.05万m³;雨水管道545m;雨水口26座;检查井22座;透水砖铺装730m²。植物措施:植乔木、灌木、草皮绿化面积0.09hm²。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90m;彩条布苫盖0.10hm²;沉砂池1座。
(三)临时堆土区:土地整治0.32hm²,彩条布苫盖0.35hm²。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成果。水土保持总投资501.1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64万元。。
九、建设单位在下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主设单位要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将水土保持措施纳入主体工程设计体系中,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按照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定期向我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自觉接受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五)按照《安徽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财综[2014]328号)、《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 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17〕77号的规定和标准,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七)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该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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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水利局
2021年10月19日
主送: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抄送:安徽长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泗县水利局 2021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