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其他,意见 内容分类: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发文日期: 2021-07-27 13:14:12 生成日期: 2021-07-27 13:14:1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鲁宁线穿越泗县城区段改线工程定向钻穿越新濉河和清水河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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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宁线穿越泗县城区段改线工程定向钻穿越新濉河和清水河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泗县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7-27 13:14 责任编辑:丁秀兰

关于鲁宁线穿越泗县城区段改线工程定向钻穿越新濉河和清水河专项施工

方案的审查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泗县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水利局窗口,联系电话:0557-7095802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水审批〔202154

二、项目名称:鲁宁线穿越泗县城区段改线工程定向钻穿越新濉河和清水河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代码:2020-341324-57-03-013415            

三、审批类别: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四、审批内容:基本同意你公司所报关于鲁宁线穿越泗县城区段改线工程定向钻穿越新濉河和清水沟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起点位于泗县北侧G104国道与宿淮铁路交叉口东侧约430m处,管线向东沿宿淮铁路南侧50m敷设约450m后拐向南敷设,顶管穿越彩虹大道后拐向东沿彩虹大道南侧约20m处的位置敷设,在时铺村东侧采用定向钻穿越新睢河和清水沟后拐向西南方向沿清水沟东侧敷设,在小于庄西侧拐向南敷设至现有鲁宁线输油管道处相连接。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定向钻穿越过程中要使用符合要求的泥浆,对穿越流沙层段要加强观察,减少对河道、提防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及水保设施进行保护,造成损害应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产生的弃土、垃圾等固体废物要及时清除,运送到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持和维护水工程形象;要保障堤顶防汛道路畅通。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完善相应防治与补救措施。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排涝标准提高,需改建或拆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公司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排涝的要求。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2030030228001XU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国涛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1年7月27日

九、审批机关:泗县水利局

54.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docx